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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
2010-12-09 18:21:55 来源:卢愿光
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
案号(2010)增法民一初字第1562号案
原告:龙X清,女,汉族,1984年1月7日出生,户口所在地:湖南省涟源市XX镇正X村X组;经常居住地: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永和开发区永X大道东9号金X花园70X房,
委托代理人:卢愿光,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,手机13724825670。
被告:禹X华,男,汉族,1981年5月24日出生,户口所在地:湖南省双峰县XX镇XX村深山民组;经常居住地: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永和开发区永X大道东9号金X花园70X房,手机:131788XXX93,32981XX;
增加诉讼请求:
1、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在被告名下、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增城市新塘分行开户、卡号6227-0033-2556-0108-9XX内的款项;
2、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在被告名下、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塘头支行开户、卡号622848-00830-7707-60XX内的款项;
3、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在被告名下、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塘头支行开户,卡号622202-3602-0166-712XX内的款项;
事实和理由:
原告于近日发现被告在夫妻共同经营广州市黄埔区创X气动液压机械经营部的过程中,被告对原告隐瞒情况,开具个人私人帐号对外收取经营部的货款等经营收益,具体帐号如下:在被告名下、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增城市新塘分行开户、卡号6227-0033-2556-0108-9XX;在被告名下、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塘头支行开户、卡号622848-00830-7707-60XX;在被告名下、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塘头支行开户,卡号622202-3602-0166-712XX;三个帐号的存款余额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当依法分割,特此增加诉请。
此致
增城市人民法院
申请人:龙X清
代理律师:卢愿光
2010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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